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视同销售吗
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1.,在增值税上不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而是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均按照购入价格确认收入与成本.
3.会计上无需做销售收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里的收入包括: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第13行为"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以上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广告费用时,"视同销售收入"应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之内.
视同销售的情况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对于视同销售,以上8种情况中,第③④⑧种情况不确认收入,其他情况都应确认收入
所以说,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视同销售吗?外购产品并不属于视同销售,外购这一举动本身就不是销售行为,关于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在税法上的规定,应该是要做进项税转出,大家要注意区分,外购与自产发福利是很多人容易搞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