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减值税前可以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
实际发生时才可以税前扣除,计提的不可以.
存货类的(一些流动的)计提了减值损失后,可以调回,一些长期的,不可以调回(如固定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包括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
资产减值准备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予以转回.
企业因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存货减值税前可以扣除吗?存货,在企业的资产中属于流动资产,所以按照规定,流动资产在发行减值损失后是可以调回的,当实际发生后也可以税前扣除.对于小编这样的理解,大家是否认同呢?欢迎大家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