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加计扣除时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需要备案吗?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需要备案,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公章,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
同时企业需要自行准备留存备查资料: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工资加计扣除时必须符合哪些条件?通过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小编知道这个问题中的工资是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而发放的工资,具体加计扣除的条件有四条,小编已经整理到了上文中,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解答这个问题,感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