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合伙企业投资人投入的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因此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一说,也没有相关要求.在合伙企业中,无论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都必须存在普通合伙人,也就是在合伙企业中必然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企业财产不独立、责任不独立的现象,这和公司存在根本区别.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因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款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中核算,而是在"合伙人资本"中核算.这样就不存在按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了.
合伙人对外投资财务处理
(1)若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例:合伙企业A以货币资金10万投入非上市公司B,投资后对非上市公司B具有控制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若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投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例:合伙企业A于2020年8月以货币资金10万投入非上市公司B,投资后对非上市公司B不具有重大影响,年底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1万元,该合伙企业提取10%盈余公积,并与2020年底出售该投资.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B公司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本文介绍了外商合伙企业投资人投入的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一说,也没有相关要求.我们需要对相关知识进行全面的了解,这个问题的范围有点广,相信您看完上文你是不是多少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非常感谢你的阅读!欢迎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