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能做到营业收入吗?

2021-08-07 08: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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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政策,是在营改增政策之后,财政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通常情况下,纳税人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来进行计算的.那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能做到营业收入吗?如果出现了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那么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能做到营业收入吗?

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能做到营业收入吗?

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做?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 - 其他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能做到营业收入吗?"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加计扣除产生的差额,不能计入营业收入,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才可以.除此之外,小编还整理了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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