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未转固之前产生的试运行收入,如何入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转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据此,你对试运行收入的财务处理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把这笔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干部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以,你们厂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要特别提醒你,财务制度和税收处理办法有不少差异,在办理申报纳税时要注意比较,以免因理解有误而造成不缴少缴或者多缴税款.
固定资产的标准是什么
税法必须制定严格的、明确的、统一的固定资产标准,以尽量减少依赖职业判断计算税款,这既是反避税的需要,减少纳税人的可选择性,同时也防止滥用税法,产生不必要的纳税争议.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概念强调的是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和时间,而税法强调的是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和时间标准.
此外,会计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排除在固定资产之外,而税法仍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一项实物资产按会计准则可作为存货(低值易耗品),但按税法可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同样,一项实物资产对照税法规定可不作为固定资产,但企业可能依据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将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确认的标准不同,会直接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当然,即使是会计与税法均确认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也会出现后续计量的差异,必须依法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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