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减免部分房租,但发票已全额开具,财务怎么处理

2021-11-01 09:2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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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税工作的相关要求中,企业的所有收入与支出都应当与其所收到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相对应,不论是项目还是金额.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时会存在多与少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如何做账务处理呢?本章我们就来看一下房东减免部分房租,但发票已全额开具,财务怎么处理吧.

房东减免部分房租,但发票已全额开具,财务怎么处理

如果减免的租金提前收取,减免的部分由出租方退回给承租方的,则需要按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给承租方;如果双方约定减免的租金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租金,则不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只需要按照下期实际取得的租金开具发票即可.

免租期间是否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由上可知,不论是个人房东还是单位房东,在免租期间都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房东减免部分房租,但发票已全额开具,财务怎么处理

减免租金对个人所得税有何影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该由承租方支付租金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免租期间,个人房东因没有取得租金收入,无需进行财产租赁所得的个税申报.但若承租方提前支付租金,而且在支付租金时已经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多缴的税金可以按程序申请退还.

房东减免部分房租,但发票已全额开具,财务怎么处理?房东减免部分房租,但发票已全额开具,实际上就一种支出与发票金额不相同的情况之一,这种情况,我们一般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大家如果遇到知道如何处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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