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票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答: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
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滞留票的进项税额处理的相关问题】:
形成滞留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1、虚开的,不能抵扣,并且取得虚开专票应属于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税务机关是有权处罚的。(善意取得另有规定)
2、丢失的,可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3、超期的,通常不能抵扣。
滞留票的税收该如何处理?
答:若超过180天未认证,则形成滞留票,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企业可以根据留存的发票联或销货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所得税前成本费用的扣除。
若发票开具后180天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相应的成本亦无法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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