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的发票有些手上实际没票应该如何处理?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未认证发票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未认证的发票的会计分录
原材料入库,进项发票当月未认证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发票认证抵扣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未认证的发票有些手上实际没票应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有一些发票虽然开具了,但是遗失加上未认证的情况也是大有人在.这种情况的话,需要按照上述的几种方法来进行解决才行.对于未认证发票的账务处理,大家也可以一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