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产生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缴纳按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25%全额年费的滞纳金.
专利年费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专利年费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专利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企业支付的专利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仅限于税收滞纳金,企业支付的专利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以上整理的资料信息,就是关于专利费产生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介绍.在计算专利费产生的滞纳金的时候,需要看超过规定的期限是多久,这里大家自己对照看就知道了.除此之外,专利年费滞纳金产生了需要计入营业外支出来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在上述信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