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范围与税率:
答: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时,选择税率0。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由于农民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农民不能开具发票,只能由具有收购权限的企业开具收购发票。由于是免税的,所以不能填写适用税率13%,而只能选择税率0。
相关问题:【农产品发票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
应注意如下事项:
1、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
2、收购单位开具收购发票时,应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逐笔通过网络开票平台进行开具,准确记录出售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出售人的身份证号码(收购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可以免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
3、收购发票开具价款为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农产品实际收购价。不包括运费、收购人员工资、行政性收费、罚款、其它收购费用等价外支出。
4、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收款人应在收购发票上签名;以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的,收款方必须与出售方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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