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开采企业的税收优惠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2号》,针对符合条件的充填开采和衰竭期矿山减征资源税,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以下简称“三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含)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该公告指明:纳税人初次申报减税,应当区分充填开采减税和衰竭期矿山减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
地方的税收政策针对国内石材矿山企业亦有规定,如《思南县规范和促进石材产业发展》第九条规定了税费奖励政策(税费指国税、地税及矿产资源补偿费)。
以上就是石头开采企业的税收优惠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就是三下的减征50%,15年以上的衰竭矿山减征30%,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老会计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