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计税依据是指以地方法律法规为依据,确定城建税税种,予以征收的税务规定。一般来说,城建税计税依据包括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
城建税的征收范围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建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住宅用地面积费,商业用地面积费,工业用地面积费,其他行业用地面积费,容积率费,规划费,拆迁补助费,园林绿化费等。
城建税的征收期限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城建税的征收期限为半年,但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更新规定,延长城建税的征收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
城建税的征收方式可以按照一定的时间段分期征收,也可以按一次性征收方式征收,具体方式可以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设定合理的征收期限方式,使城建税的缴纳更加顺畅。
拓展知识:城建税由于是以土地利用为基础进行计税,因此征收对象一般是土地使用者,而不是其他人,因而在税法领域,城建税被归类为不可再征税,即一旦土地使用者缴纳了城建税,其买卖后的使用者将不再交纳城建税。此外,城建税的征收范围较宽,使用地全部应缴纳,因此,城建税的征收力度也比较大,在有效的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的同时,也利于资金的筹集,从而有利于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