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拔款申报时放入不征税收入吗?
答: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既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减,同时为取得免税收入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将免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购置资产提取的折旧、摊销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那么,财政拔款申报时是否放入不征税收入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财政拔款申报时放入不征税收入,应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看完本篇,相信您知道了:财政拔款申报时放入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有哪些。同时,对于不征税收入的相关问题会计学堂以前的文章都有为您提及到,您可以搜索看一下,更好的巩固这一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