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报税要求是,在分公司报税之前,首先要完成其税务汇总登记,其次要进行外管局税款结算。
分公司税收是按照总部与分公司业务关联性和受管辖地的税收征收情况而定的,当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范围超越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范围不属于外管局报税的范围者,或分公司在税收上无法独立核算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报税。
1.完成其税务汇总登记:要求分公司定期向总公司报送应缴纳税费的情况,包括应税项目及计税依据,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登记、汇总计算,以符合口径一致。
2.进行外管局税款结算: 分公司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费,同时与总公司签订税收抵减协议或税收分配协议,进行外管局税款结算,以保证报税按税务机关规定及时、准确申报,全部税款按时足额缴纳。
报税时,分公司还需要做好税务管理措施,避免出现“规避税收”的行为,如对分公司的核算报表要进行审核,留存和保管,以此对分公司报税的真实性负责。
拓展知识:报税的另一种场景是免税。免税是指在报税之前,税收机关提出免征或减征部分税费的政策,其具体内容有针对性税收优惠、减免性政策、就业促进性政策等多种,以确保企业或者个人能够尽可能减少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