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3-06-22 14:17 来源:网友分享
28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被征税对象发生的时间,包括实际发生的时间、法律法规规定的税务时间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客观情况确定的时间,是税收计算和税务管理的依据,纳税人应当准确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的是纳税人在税法中规定的被征税对象发生的时间,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来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1、被征税对象实际发生的时间;2、法律法规规定的税务时间;3、规定的税务计算时间;4、由税务机关根据客观情况确定的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纳税人来说有一定的重要性,它既是税法中进行纳税计算的依据,又是纳税人根据税法核对税务登记信息的依据,是税务管理员实施税务稽查的基点。因此,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尽可能准确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免影响税务实务实施。

拓展知识:

税务时间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具有法令效力的税务时间。税务时间由国家税务总局和本级税务机关统一确定,通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为日收入的税务时间、月收入的税务时间和季收入的税务时间等。税务时间如果不是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将不受法律保护,导致税收结算不准确,或出现超出税务范围的情况。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同学你好,增值税时点如下 1:一般是2个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是收到预收款的时候,第二个时点是交房的时候 所得税纳税时点,一般以交房时间作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点,如果当地税局要求预交的话,还需要预交

  • 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产生后,当月就要缴纳所产生的税务

    到不是当月就要缴纳税额,而是当月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一般是下月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额的。

  •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时间

    你好,稍等马上发给你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销售行为,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二、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六、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七、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特定货物除外),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八、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特定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九、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