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新政策?

2023-06-24 13:5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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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新政策支持满足某种条件的出口企业,使其可以申请退税额,以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保障申请退税新政策合法性,企业要符合出口条件,按规定填写表格,保证实际交付,把握好凭证处理。

出口退税新政策?

出口退税新政策是指在出口货物或服务时,征税当局将税额的一部分退还给进口(出口)者,以减少对出口企业的税收负担。基本的退税政策是对满足某种条件的出口企业进行支持。出口退税新政策使得出口企业可以申请退税额,以减轻税收负担,通过减少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拓展出口市场,不仅有利于企业发展,而且有利于国家出口经济的发展。

拓展知识:

出口退税新政策不仅是政策利好,而且企业有责任尽可能地保障申请出口退税新政策合法性,首先要做到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条件;其次,应按照国家税务有关规定,如实填写申请出口退税新政策的业务表格,并做好准确的财务管理,保证所涉及出口货物或服务的实际用途和交付。最后,企业把握好对申请出口退税新政策所涉及的财务凭证的处理,避免财务凭证未被税务部门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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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退税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2号 一、出口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逾期申报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应于2016年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免税;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出口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15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20日。   三、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15年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7月15日。   四、委托出口货物的,受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15日。如果属于按规定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委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5月15日。   五、本公告所称出口企业是指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其他单位和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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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findlaw.cn/171800/article_74353.html你好,打开链接参考,里面描述很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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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免税并退税。适用于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外贸企业。即对外贸企业出口销售的货物予以免征增值税并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2、免、抵、退税。适用于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即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对未抵减完的部分税额予以退还。3、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于出口企业开展来料加工业务进料深加工业务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货物等。即对出口的货物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但不予以退税。 注意从事来料加工、进料深加工业务的企业国内耗用材料所取得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水、电、燃气部分进项税金按销售额比例转出。只针对生产企业挖机后货物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其他情况可以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文附件4),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文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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