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产生的其他收益的结转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转入非税收入收入:将增值税加计抵减产生的其他收益,转入营业外业务收入,结转到本年度非税收入。
2、按月结转未完税收入:将增值税加计抵减产生的其他收益,按月结转到下一期未完税收入。
3、转入税收入收入:将增值税加计抵减产生的其他收益,转入营业外业务收入,结转到本年度税收入。
4、按月结转未交税金:将增值税加计抵减产生的其他收益,按月结转到下一期未交税金。
总之,增值税加计抵减产生的其他收益,必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上述几种结转方式来确定具体结转口径,避免造成税收管理上的风险。
拓展知识:
增值税加计抵减是指在进行税收结算时,将某种收入归类为应税收入,而在此基础上,根据税法规定,将部分收入从税收结算中抵减部分的税收,从而实现税收减免的方式。主要用于减免营业税或增值税等税收,有利于企业节税减负,也有利于激励企业生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