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管理办法,旨在提高企业和个人纳税人的纳税责任意识,维护公平的税收环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税收规范管理。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纳税信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类,从优、中、差三个方面给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即纳税索赔处理评定、纳税履约评定和纳税求和路径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包括纳税单位和自然人纳税人,根据其纳税行为,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核心是税收规范管理,税务部门将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税收管理措施。比如税收征收和收缴,税收免抵退税,税务审查,以及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等,体现出税务部门重视和尊重企业和个人的纳税信用行为,从而推动税收规范管理。
税收管理的规范性也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关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明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方法和标准,提高社会的知晓度,确保税收管理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旨在促进纳税人贯彻税收规范管理,维护税收公平,提高纳税人的责任意识,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拓展知识的话,可以从改进税收文化的角度来考虑。改进税收文化,不仅仅是纳税人要有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纳税意识,更重要的是税收机关要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的公信力,建立健全税收服务制度,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