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开票报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当企业收到客户的预收账款后,并且已经开具发票收取客户款项时,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税费法规,将已开具发票的预收账款金额在当月的税务报表上作为当月应交的应税收入(增值税)项目之一,计算当月应缴税额,并在当月缴纳增值税等税款;
2)当企业收到客户的预收账款后,未开具发票时,企业不能将未开具发票的预收账款金额在当月的税务报表上作为当月应交的应税收入(增值税)项目之一,计算当月应缴税额,并在当月缴纳增值税等税款,而应在企业为客户开具发票后,根据具体情况,在下月实施税务申报,缴纳增值税等税款;
总之,预收账款开票报税要做的就是,在月结算报表中,先把已开票的预收账款金额纳入本月的应税收入项目中,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最后缴纳税款即可。
另外,税务管理部门还规定,企业应当在每月末前将开具的预收账款发票在五日内报税,以便于政府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
此外,企业在开具预收账款凭证时,还要注意不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得利用预收账款凭证避税等;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还应当重点关注客户的实际情况,以便在报税时,正确确定客户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