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取得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实施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税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的规范。
计算居民取得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额需要根据居民的所得计算税费,包括计税基数、税率、税额的计算。
①计算居民取得境内所得的税费:
1.计税基数
根据《个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的实际收入扣除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规定的费用后的剩余收入。
2.税率
根据《个税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税率由税收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7%-45%之间,具体税率取决于个人的所得情况。
3.税额
税额=计税基数×税率
②计算居民取得境外所得的税费:
根据《个税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中国境内居民累计在境外取得的所得,符合规定的,减去境外已征税部分,应按照中国国内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纳税。
计税基数为累计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减去境外已征税部分;税率与境内所得相同,7%-45%之间;税额=计税基数×税率。
总之,居民取得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所得情况,确定具体的计税基数、税率和税额。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减免个人所得税权利,包括适用税率更低的优惠政策和免征税的优惠政策等。例如,凡是居民因就业、投资、购房等取得的所得,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