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分别如下: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这些区域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等则不包括在内.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征收.这些区域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在上述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综上所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主要依据相关暂行条例确定,具体区域由省级政府划定.在缴纳这两种税时,纳税人应明确自身的纳税义务,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怎样的,也介绍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是什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具体应如本文所讲.城镇土地税的征税对象应该是土地面积,土地使用税一般来说只在城镇进行缴纳,农村的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