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借方增加还是减少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投资性房地产增加,贷方表示投资性房地产减少。
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借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内容是什么?
投资性房地产指以获得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都有,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建筑物。
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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