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屋维修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不能,营改增后房屋维修的发票不可以抵扣。
生产房屋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营改增后房屋维修的发票可以抵扣吗,答案是不可以抵扣,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在窗口与会计学堂老会计们互动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