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规定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并可按所扣税款的2%取得手续费。
同时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1994年出台的20号文第二条明确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小编认为企业需关注的是手续费发放给具体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相关办税人员作为奖励,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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