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上的转给个人没有发票用途怎么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因此,对于公司账上的转给个人没有发票用途,只能先挂其他应收款了,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银行存款
以后拿到发票,证明其用途,可以是采购物资或者其他允许列支的费用,可冲抵其他应收款。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贷:其他应收款
或者还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但如果借款时间超过一年,按税法规定会认为是对老板个人的利润分配,需要就该款项缴纳个人所税。
看完本篇文章,对于公司账上的转给个人没有发票用途的情况,相信您应该知道该怎么正确的处理了!更多精彩内容,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