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合作社开出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收购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就两种:
1、农产品收购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该文件并未明确依据何种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内容】
专业合作社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开具会计学堂提供。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领取普通发票,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发票.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是否可以抵扣的问题上,上文给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请仔细阅读,本文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