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答: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
对于流转税减免和返还的会计处理,财政部曾经在财会[1995]6号文件中作出过比较明确的规定.
增值税直接减免的会计处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包括返还和减免,返还的形式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以及先征税后返还;
增值税的减免优惠主要体现为法定减免(直接减免)和政策行临时减免,例如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农膜、农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政策性临时免征增值税.
在财政部财会[1995]6号文件中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免税企业增值税发票怎么做账?
答:免征增值税,仍然按不免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月末确认减免税额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所有计税项目均为不含税"销售额",不是含税销售收入,因为增值税是价款(金额)与税额是分离的.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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