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抵扣?
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当月认证次月抵扣, 即本月认证的进项票要到下个月申报的时候才可以抵扣,转正以后就是当月认证当月抵扣,简单的来说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款规定第一个月不能抵扣,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抵扣,但第一次进项抵扣要到税务大厅去申报报税,税务局开据一份可以抵扣的通知书做抵扣凭据。抵扣方法与正式一般纳税人的相同。
根据国税发〔2010〕40号的规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因此,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应当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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