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到的有关国家的文件中,主要是以下两项,由于房地产企业涉及的多个税种均属于是地方征收管理的,所以各地可能制定一些相对应的政策,需要根据当地的文件来执行。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的规定:经济适用房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其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财税[2007]9号)的规定, 各地要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规范征收管理行为,优化征管环境,创新征管方式,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要将政策调整与加强征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策调整的作用。要严格控制减免税,根据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用地和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用地的减免税。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税。
目前看到的有关国家的文件中,主要是上述两项,由于房地产企业涉及的多个税种均属于是地方征收管理的,所以各地可能制定一些相对应的政策,需要根据当地的文件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