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异地用预缴税款吗?
答:劳务分包异地是仍需要预缴税款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劳务分包异地是仍需要预缴税款的这点您应该非常肯定了。如果对于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你可以购买我们的课程,里面有试题演练针对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