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实际列支教育经费要纳税调整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一般情况下多计提的应该进行纳税调增.
职工的教育经费需不需要纳税调整呢?
答:新的准则,职工教育经费不准计提;
只要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不用调整.
支出数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2.5%,或者是只计提、没有实际列支的,需要作纳税调增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数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2.5%,可以在下一年度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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