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作为福利的产品要交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行为,应视同销售,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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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在什么阶段需要向国家交税和费?
具体税费跟阶段如下;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教育费附加会计学堂提供。
企业外购的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实不管是房产地产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在国家企业所得税中规定是差不多的,大家多了解一些才不至于模糊不解,本文来自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