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基数是否包含个税?
答:工会经费的计提依据是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的余额,而是在没有扣除这些之前的工资余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
提取工会经费时,
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2%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上缴工会经费时,
上缴经费=应提取工会经费数*40%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会支出时(企业留存的60%部分用于平时的工会开支),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工会经费基数是没有含个税的,这点您应该确信了。您可以购买我们的课程,对于工会经费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