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的比率怎么得来的?

2018-03-09 14:39 来源:网友分享
2555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的比率怎么得来的,下文又说道的三因素是分支机构所得税比率得来的关键,所以不只是这一个公式。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的比率怎么得来的?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的比率怎么得来的?

【相关内容】

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的确定因素及分摊比例?

“三因素”的确定。《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分摊税款比例的调整。第十五条规定,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办法》规定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一般不作调整,即在当年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时均采用同一分摊比例。针对上市公司等在首次预缴分摊采用的“三因素”与其后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三因素”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第十七条进一步说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三因素”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保证了年度内分摊比例的一致性。

会计学堂提供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的比率怎么得来的,0.35、0.35、0.3是三种比例,使用的范围不同,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和在线老师交流下。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日用品走什么科目
    日用品走什么科目?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日用品的购买很多都是在工厂的,而工厂采购日用品支出的费用,在会计处理的科目上小编老师认为可以设置管理费用或者制造费用的科目来核算的;为什么会选择这两个科目来来记录日用品的采购费用,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中对此进行介绍的,大家有兴趣了解的都可以来阅读下文,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帮助。
    2024-12-22 5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