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和应收款项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一)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贷款和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账款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贷款1.未发生减值
(1)企业发放的贷款借:贷款——本金(本金);贷:吸收存款等;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收回贷款时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息收入(差额)
2.发生减值
(1)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同时: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为了区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当贷款发生减值时,要将“贷款(本金、利息调整)”转入“贷款——已减值”,这样做的目的便于金融业加强贷款的管理。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利息收入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会计学堂提供。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4.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借:吸收存款等;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核算与会计处理,这问题大部分内容较为简单,但也比较杂,各阶段的会计处理是容易出错的,这需要十分细心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