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与诉讼管辖

2018-03-13 16:0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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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与诉讼管辖

答: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12条)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与诉讼管辖

(二)诉讼管辖

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地域管辖

(1)普通管辖

(2)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和受理

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四)审理和判决

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或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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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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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诉讼的含义是: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含义是: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三、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行政 (1)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 (2)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 4、审查的力度不同 (1)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2)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诉讼。 5、审查依据不同 (1)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和规章只作参照。 6、审理程序不同 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的制度。

  • 企业与银行因为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也是民事诉讼吗,不应该是行政诉讼吗

    你好,这个诉讼对方并不是行政机关,不是行政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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