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亏损本年盈利是否计提盈余公积?
答: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公司章程,对企业所得税后净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利润分配也有不同的特点.
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弥补.
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 ,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没有变化,但资本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可以增加.
公司亏损要不要提取盈余公积呢?
答:盈余公积是以企业的净利润为基数计提的,企业亏损不需要计提盈余公积.;
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税后利润弥补.
以上就是对于以前年度亏损本年盈利是否计提盈余公积的相关内容介绍,对此大家是否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呢?更多相关精彩内容尽在会计学堂,本文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