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否可为不独立核算?

2018-03-15 17: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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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是独立核算,那么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否可为不独立核算的呢?具体请阅读下文内容。

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否可为不独立核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实务的操作中;

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是独立核算.

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核算的问题,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该实行独立核算;

如果不独立核算的可能会导致公司人格的否认;

税务局一般都不怎么给开非独立核算的;

其实对于企业来说,独立核算就需要定期报个税,其他也没啥太大的区别.

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否可为不独立核算?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有什么不同?

答:主要在于税务:

独立核算的可以独立建账,自己开发票;

非独立核算的不用自己做账,总公司走账,收入与支出都需总公司支配;

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对分公司的资质没有影响.资质是建设局定的,与纳税无关;

因此,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也在本地缴纳.总公司要汇总缴纳,需要有相关批文.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不一定了,这要看具体业务内容来定.

就上述内容大家对于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否可为不独立核算的相关问题是否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呢?更多精彩内容尽在会计学堂官网,本文所述内容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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