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当月支付需要计提吗?
答: 一般费用性税金是当月计提当月缴纳,或者说不用计提。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其他的税金一般是当月计提隔月缴纳。比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这些税费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因此,城建税是不需要当月支付需要计提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同时,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因此,预缴税款时不计提城建税,待实际缴纳时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税依据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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