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受托出口做账有哪些事项?
(1)对于委托方而言正常计收入及相关科目,如收入: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委托代理出口销售收入
支付代理费:
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长款等
其他处理同一般贸易账务处理。
(2)对于受托方而言,仅涉及代理费收入确认一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代理费。
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都可以作为受托方代理货物出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11条规定,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其电子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
受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会计学堂整理的。
委托出口代理公司帮忙退税,收到的退税款我们怎么做账 ?
委托出口时作:
借:应收帐款--委托的公司-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退税时作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
小编希望这篇委托、受托出口的帐务处理事项的文章能让大家了解得更深入一些,但资料有限,也没有案例可以提供,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咨询本网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