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增值税专票作废后账务处理
跨月的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步骤如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开具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第四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根据红字发票记帐联:
借: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等科目
2.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等科目
对于该分录,如果将"退货"数量抵减当月销售数量的,可以不单独编制,而是将该"退货"数量从当月销售数量中抵减后,以抵减后的当月销售成本一并编制结转当月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1、购货方没有入帐,将发票联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凭此开具相同内容红字发票即可;
2、购货方已经入帐,购货方需要到主管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凭此开具红字发票;
3、双方都没有入帐(当月),购货方退回发票联,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此条不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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