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撤回投资的会计处理要怎么做呢?
答:根据相关规定:
股权转让与投资撤回或减少的区别,股权转让不得确认股息所得,而投资撤回或减少应确认股息性所得.
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即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等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文件的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投资者可以撤回投资吗?
答: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是不能撤回投资的;
如果要做分录,那就是: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个别投资者投资时超过投资比例的,还有资本公积也要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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