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贷款利息收入怎么账务处理?
短期借款,可以计入财务费用直接税前扣除
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9]31号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利息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做账?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发生的所有开发费用都在“开发成本”下核算。
开发成本下一般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这几个明细核算跟商品房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
还有开发费用取得的借款在其他应付款按单位明细核算,取得的银行贷款在长短期借款里核算,借款和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间接费中。
一般房地产投入资本达到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就可以预售商品房了,而预售的房款在预收账款里核算。在客户用预收款发票换正规的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时候,把从预收账款中的收入结转计入销售收入,同时把比例从开发成本中结转销售成本,还有把应交税金中借方预缴的税金一并结转到销售税金及附加。
房开企业是按预收账款和销售收入预缴所有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等整个开发项目完成以后,在做土地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汇算清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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