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返还利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18-04-18 13: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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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返还利润是什么意思呢,同时,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返还利润该怎么做税务处理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解答,本篇文章已经给您提出,如下。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返还利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依据增值税税法有关规定,价外费用则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购货方收到价外费用发票应该计入货物运费中,可以做“经营费用-运费”科目入帐。

1、收到发票时,

借:**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2、支付该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返还利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返还利润的税务处理,您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欢迎您的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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