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可以进行跨年记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跨年度费用,如果按照税务口径,是不允许列支的.如果记账,要在所得税汇算时做调增,补交企业所得税.根据权责发生制,当年的费用要在当年税前扣除,要在去年先计提费用.
会计分录:
(1)补提调整所得税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哪些费用可以跨年记账?如当时未能及时记账,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其成本、费用的相关有效凭证.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了解了?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