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的一次性安置补贴怎么入账?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小编认为,而对于外派人员的一次性安置补贴的会计处理,可以这样做:
收到补贴后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但是,这种是比较笼统的,如果想深入一点,是需要分情况讨论的:
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答案,对于外派人员的一次性安置补贴的会计处理,您还有别的意见吗?如果您还有不同的建议,可以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交流,在讨论中学习是你学习会计很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