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送一的增值税销项税如何做账?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目前对于买一赠一中赠品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还是比较明确的,毕竟有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但是增值税方面总局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对买一赠一如何处理的具体文件,因此争议较大,甚至在很多考试的辅导材料中对买一赠一的赠品在增值税上要求视同销售。
所以我们看一下下面的案例:
买一个不含税价格为3000元的冰箱(加税合计3510)赠送一台不含税价为899元的洗衣机。实际收款只有3510元,增值税的销项税也只有510,洗衣机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何做账?
借:银行存款 35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冰箱
库存商品-洗衣机
无偿赠送的赠品往往是直接入到销售费用当中。不同于无偿赠送,买赠实际上是一种折扣,赠品和主要商品都是“卖出去”的。既然是卖出去而不是送出去的,那么赠品就不应该进费用,而结转到到成本当中。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关于买一送一的增值税销项税的账务处理,您现在知道怎么处理了吗?您可以仔细的阅读本文案例,说不定在接下来的初级会计考试中会有类似的题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