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文化活动费进项专票可否抵扣?
企业福利性质的年会产生的会议费,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处理如下:
(1)当月抵扣时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应做进项税转出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取得了专票就一定能抵扣税款吗?
国税发192号中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例如某企业从A公司购进钢料一批,通过B公司运输回来.如果支付钢料款和运输费用的对象分别是A、B公司,那么必须取得的是A、B两家公司开具的相对应发票才能抵扣;如果是全是由A公司或者全是B公司开票,或者由C公司开具的发票,则不可以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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