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损毁退回与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退回:(1)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
(2)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折让: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
案例:
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
例
甲公司2005年11月20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成本60000元。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1/20,n/30。买方于当年12月5日付款,享受现金折扣1000元,12月25日该批产品因质量严重不合格被退回。
甲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2)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6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3)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6000
财务费用 1000
借:库存商品 6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销货损毁退回与折让的会计处理,以上的案例以及一般的处理情况,有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实际的操作可以参考一下,但生搬硬套不可取,本文仅做参考。